近日,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安源区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后,夫妻二人重归于好。
李先生和彭女士于1995年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,双方育有一女,现已成年。婚后彭女士脾气不好,经常无故找借口与李先生吵架,李先生因考虑女儿尚未成年,一直忍让。日复一日,双方矛盾不断升级,导致分房而居。现李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一起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,要求与妻子彭女士离婚。
承办法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,得知双方结婚多年,存在较好的感情基础,尚有和好的希望,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在承办法官的劝导下,彭女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保证以后不再无故吵架,并关心丈夫李先生,请求李先生的原谅。李先生念及双方多年的夫妻感情给予彭女士一次机会。最终,李先生向承办法官提交撤诉申请,夫妻二人重归于好,携手把家还。(安源区法院 彭娟)